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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盗墓史上六宗罕见'辱尸'案是哪几件?

来源:讲历史2016-05-16 09:53:32责编:一剑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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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读】365备用台湾上最着名的“辱尸”事件当属伍子胥的“鞭尸三百”。面对楚平王的尸体,泄忿心切的伍子胥没有在楚平王活着的时候完成报仇计划,终于在他死后实现了“教训”目的。报…

365备用台湾上最着名的“辱尸”事件当属伍子胥的“鞭尸三百”。面对楚平王的尸体,泄忿心切的伍子胥没有在楚平王活着的时候完成报仇计划,终于在他死后实现了“教训”目的。
报仇雪恨:伍子胥“鞭尸三百”
伍子胥辱尸的经过,《吴越春秋》有清楚的记载,“吴王入郢,止留。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左右践腹,右手抉其目,诮之曰:‘谁使汝用谗谀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这段记载颇为形象:伍子胥在朝楚平王的尸体抽了三百大鞭后,还左脚踩住其肚子,右手捏着他的眼睛,指责他为什么听信谗言,把他的父亲、哥哥冤杀了。对于伍子胥的辱尸行为,有不少人同情他,认为情有可原,报仇嘛。实际上从中国传统的丧葬文化来讲,即使死者生前再有过,对其尸体下“毒手”都是不道德的。司马迁在《史记》中就对伍子胥的行为表达了否定的观点,“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从史料中看,伍子胥不只“鞭尸三百”,还把楚平王的老婆给强奸了。《汉书》记载,“(伍子胥)败楚师,屠郢城,妻昭王母。”昭王,即平王的儿子,“昭王母”自然就是楚平王的老婆。可见,伍子胥真的是“狠角色”。
争田夺产:齐懿公对尸施“刖刑”
伍子胥为春秋末期人,吴国大夫。他掘墓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报复让他家破人亡、被迫远走它乡的楚平王。在伍子胥所处的时代,这类“辱尸”现象时常发生。除了伍子胥的“鞭尸”,史上还记录有“刖足”的事件。这事发生在“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姜小白之子齐懿公的身上。齐懿公名字叫姜商人,尚未称王时与大夫邴歜争夺田产,结果时大商人管仲将其断给了邴歜。怀恨在心的齐懿公即位后,不只夺回了邴歜的田产,还把邴歜的墓掘开,拖出尸体“而刖之”。“刖”什么意思?《周礼?司刑》称,“断足也。周改髌作刖”,是古代的一种酷型。齐懿公还忌恨管仲,把管仲的封邑都收回了。
齐懿公作出这种事情并不偶然,其王位就是通过血腥手段得来的。齐桓公有姜元、姜雍、姜潘、姜商人等多个儿子,由于没有处理好承继关系,齐桓公死后,兄弟间互不服气,为王位争得不可开交,以致于齐桓公的尸体一直没有人问事,结果生的蛆都爬出了窗外。后姜潘得位,史称齐昭公。齐懿公的王位是从齐昭公儿子的手里夺来的,他将齐昭公的儿子杀死了。齐懿公生性残暴,荒淫无度,还霸占手下臣子的老婆,很不得人心,系无德之君。后来邴歜的儿子丙戎为报父遭辱尸之仇,乘齐懿公出游时合谋杀了他,掘墓者最终自己也没有好下场。
中国盗墓史上六宗罕见“辱尸”案是哪几件?
色胆包天:赤眉军“奸吕雉尸”
盗墓也叫掘冢,在汉代属“奸事”之一,是一种违反人伦的不道德行为。事实上,后来真的出现了盗墓“奸事”:掘墓盗陵者在掠窃珠宝外,还要奸尸。其中最让人不齿的当属刘邦的老婆吕雉遭赤眉军辱尸体一事。《后汉书?刘宣子传》记载,赤眉军进入关中,攻占长安后,焚烧了皇宫,又把西汉帝王陵寑作为发泄的对象。赤眉军顶风冒雪赶到今天陕西咸阳附近,“发掘诸陵,取其宝货,遂污辱吕后尸。凡贼所发,有玉匣殓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秽。”
吕雉是61岁时病死的,赤眉军掘陵时距离吕雉下葬的公元前180年已有200多年。称奇的是,吕雉仍如活着时一样,因为对西汉王朝憎恨才起义的农民兄弟动起了歪念,色胆包天,淫而后快。从现代医学上看,奸尸行为是一种变态,受害的多是女性,系恋尸癖使然。现在仍不时有奸尸一类的新闻出现,如殡仪馆男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奸淫女尸,杀人犯行凶后对女尸兽性大发。但吕雉的尸体在二百年后被污辱,似乎不属“癖”这种病态行为,非病态心理使然,也许是盗墓者的征服欲诱导了这种行为。据说,当年慈禧的棺椁被孙殿英手下盗掘开后,见她栩栩如生,有兵士也欲奸尸,因尸体快速风化变形而作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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