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顾名思义是“帝国”的对立面;“民国政治”的核心是民权与民主;“帝国政治”的核心是君权与专制。所以,“清廷为什么会被民国取代”这个问题的实质有二:其一,“民权和民主”何以会取代“君权和专制”,成为晚清朝野知识分子的共识;其二,清廷为何自身不能发育出民权与民主,而只能被新政权取代。梳理“民权”思想在晚清朝野的流变过程,可以解答这两个问题。
1、1895年前后,革命党人孙中山对“造成民国”还毫无兴趣
国人最早于何时萌发出要造一个新“民国”来取代旧“帝国”的意愿?这个问题无法考据,毕竟不能把当日每个国人的政治理念一一弄清。但至少在1895年之前,作为当时最具声望的革命党领袖,孙中山对“民国”还没有任何概念。他满脑子所想,每日里所做的,仅仅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换言之,他的革命目标,不过是“排满”罢了。至于“排满”成功之后怎么办,孙氏觉得,找个汉人做皇帝也挺好。
对自己的这段经历,孙氏本人并不隐讳。1910年,他在与刘成禺的一次谈话中说道:“我青年时代主张只要推翻满清统治,汉人做皇帝也可以拥戴。当时与我结为莫逆之交的杨衢云,则表示非造成民国不可。一次为此发生激烈争论,杨衢云揪住我的辫子,要跟我动武。现在杨衢云已经为革命牺牲了,我继承其志,发誓要建成民国,有帝制自为者,我必定要加以讨伐。”
孙氏与杨衢云发生交集,是在1895年于香港联手设立兴中会。按孙氏自述,其革命目标重新定位为“造成民国”,是深受了杨衢云的影响。这影响的过程之激烈,甚至到了动粗的程度。由此不难看出孙氏在1895年之前,对“民国”其实毫无概念,更谈不上有任何信仰。孙氏如此,1895年前后的国人,对“民国”的认知程度可想而知。
2、1898年维新,官方闭口不谈“民权”,但民间对“民权”的热情已初具规模
1898年的百日维新,就其最终付诸实施的具体内容而言,无非是振兴工商业、练兵、兴学校、变科举而已,与“振兴民权”毫无关系。以往说起戊戌维新,总讲它是“资产阶级改良”,它的目标是要实现“君主立宪”,现在看来,这些结论都很可笑,既没有什么“资产阶级”参与其中,实际举措里也没有丝毫“君主立宪”的味道(所谓“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扩张民权、限制君权)。不但具体的维新举措里没有任何“主张民权”的内容,即便是作为一种愿望,“主张民权”也丝毫未曾体现在数量众多的上书之中——即便那些上书中提到“开议会”这样的字眼。
对此,戊戌变法史研究专家茅海建先生有过一段总结:“在我所见的275件上书中,论及议会者不过以上数件,由此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印象:尽管从其他材料来看,当时人对议会的议论颇多,而在正式上书中,言及议会者很少。在有限的议论中,并没有涉及到西方代议制之根本,即议会的权力及议员的产生方法,更未谈及议会之理念,即‘主权在民’。他们的心目中,西方议会的主要作用是‘上下互通’,与中国古代的君主‘询谋’是相接近的。”当然,说得最直白的,莫过于“维新旗手”
康有为,他在《国闻报》上刊登文章《答人论议院书》,明确反对在中国“开议院、兴民权”,说什么“议院这个东西,西方非常盛行,乃至于国权全部汇聚于议院,而政务运作行之有效。但我窃以为议院制度在中国不可行。天下各国国情各有不同,不能以西人的制度套用在中国身上。……中国惟有以君权治天下一条道路可以走。……今日那些主张议院,主张民权之人,实乃帮助守旧派自亡其国之人。”
与朝堂之上,也就是体制内官员闭口不言“民权”相反,处江湖之远的体制外知识分子对“民权”的追捧则已颇具规模。譬如:梁启超执教湖南时务学堂时,即怀着“保中国不保大清”的革命之志,日日以“民权”激励学子,将当世政治体制视作“后世民贼乃借
孔子之名以行专制之政”;又如唐才常曾说:“西例,以民为国本,国为公器,民叛君未叛国,君虐民斯叛国,国与君显有区别。……其意颇合孟子,公羊之微言。”甚至被后世目为顽固派知识分子的叶德辉,也曾说道:“凡人有自私自利之心,不足与议国事;人具若明若暗之识,不足与论民权”;严复说得最露骨:君既然出于民“共举之”,“则且必可共废之”。梁、唐二人当时均系革命党,而叶、严二人则是典型的改革派;可见当日改革派与革命党均以“扩张民权”为终极目标。
3、1900年国难,使体制内改革派痛感国家亟需一种新的“民主决策机制”
1900年的巨大灾难,对帝国的民意而言,是一道极为关键的分水岭。孙中山对此深有感触,他曾比较过1895年10月广州起义与1900年10月惠州起义的民心之别,深有感慨地说,同样是失败的起义,民意的反馈却大不相同。1895年广州起义失败时,“举国舆论莫不目予辈为乱臣贼子,大逆不道,咒诅漫骂之声,不绝于耳”;1900年惠州起义失败后,“则鲜闻一般人之恶声相加,而有识之士,且多为吾人扼腕叹惜,恨其事之不成矣。前后相较,差若天渊”,孙氏因此感到“心中快慰,不可言状,知国人迷梦已有渐醒之兆”。
民意的这种巨大变化,在体制内也有相似的体现。庚子年前,体制内改革派私下里或许对“兴民权”极感兴趣,但公开的奏折里,却从来不敢提这三个字,非但不敢提,每每谈及“议院”一类事物,必然要一再申明其只是一种“智囊机构”而已,绝不会对至高无上的君权造成任何损害。但1900年的巨大灾难,让许多体制内改革派对朝廷的“寡头专制决策机制”彻底丧失了信任。乱局起后,东南督抚们敢于抗旨,拒绝北上“勤王”,而擅自搞“东南互保”,本就是对朝廷“寡头专制决策机制”的一种否定。而两广总督陶模在乱局初定之际,上书朝廷,要求设立议院,则是希望用一种新的“民主决策机制”来取代旧的祸国殃民的“寡头专制决策机制”。陶模说:“议院议政,而行政之权仍在政府,交相为用,两不相侵”——很明显,陶模设想中的“议院”,拥有国家政务的决策权,“政府”拥有的则只是执行权。
陶模的这种要求,与当时的民间舆论遥相呼应。
梁启超说“必取数千年横暴浑浊之政体,破碎而齑粉之”;《浙江潮》杂志刊文说“立宪政体之要素,在人民有参政权”;《大公报》说:“图治之根源,首在立宪法,予民权。如此……则中国之前途或犹可补救于万一”;……
但对朝廷来说,开议院这样的要求,是难以接受的。自1901年到1905年,慈禧太后支持下的清末新政其实只干了四件事情:1、整饬吏治,调整机构;2、整顿军队,编练新军;3、振兴实业,奖励工商;4、改革教育体制,变更人才选拔方式。这些内容,其实与当年的戊戌维新,并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戊戌年这些举措没有能够深入搞下去罢了。而对朝野内外要求“立宪法、开议院”的呼声,“寡头专制决策层”的态度是充耳不闻。慈禧很明白:“立宪法、开议院”,对国家而言,是政治体制改革;而对“寡头专制决策层”而言,则是权力的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