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民国政治史上赫赫有名的李宗仁、
白崇禧、黄绍竑三人组成的新桂系。不管有多少人正面描写新桂系三巨头如何励精图治,如何建设广西的;但是有一个事实很少有学者在媒体上提到:新桂系的资金,超过六成来自云南鸦片从广西贩运到广东的运输费、云南鸦片在广西本地产生的消费税。简单说吧,没有云南鸦片,李宗仁、白崇禧、黄绍竑在广西啥也干不成。
在民国,云南、贵州是鸦片在南方主要的产地。“云土”质较高,“黔土”质稍次。而云贵烟土经广西贩卖到经济发达的广东以及港澳地区在当时是中国一条财富之路。广西是云贵烟土重要的过境省份,云南烟土过广西主要有三路:1、由云南富州,经广西镇边、靖西、龙州、宁明海渊抵广东钦州、廉州,此路运烟数目大,千人上帮;2、由云南广南府经剥隘、六丰,到广西百色,或由广南、黄草坝等地经西林、西隆到百色,再经南宁转梧州下广东,此路数目很大;3、由滇边运往南宁。
由于鸦片生意在民国法律上是不合法的,因此运输鸦片也就存在被当地驻军没收的风险,因此鸦片商队就必须贿赂各地驻军,以求得鸦片的安全。具体模式新桂系三巨头之一的黄绍竑在回忆录里写的极为清楚——烟帮头子组合商人一定数量的货物或现款,由百色用马驮或人力肩挑运到云南或贵州,这叫做上帮。也有不少单独的烟贩自备了资本或货物,闻知上帮的日期随同出发的。所以上帮的人马往往多至数百人,浩浩荡荡向目的地出发。烟帮到了目的地,就把货物交给当地的有关商号发售,或在当地的街上公开直接以货易货,收回同等价值的鸦片烟土,然后开帮回来。据我所知道的烟土最多的一帮,就有50多万两。
关于军队的保护费,都是由烟帮头子做中间人,与军队、烟商两方面事前商定的。比如烟商每两愿出保护费3角,就由烟帮头子与军队方面商量分给军队2角或2角多,剩下的则归烟帮头子收入。也有些烟帮头子有自己的货物或资本直接经营的,获利更大。这每两3角保护费,系指由云南贵州等地运到百色而言。百色以下,又有各段的保护费。统计由百色入口到梧州等地出口,每两烟土要缴纳保护费毫洋六七角之多。烟商只要货到广东等地销售,还有利可图,也就愿意缴纳了。如果无利可图,就要求军队减轻保护费,好似要求减税一样。如果当地军队死硬地收费过高,烟商划算不来,他们就设法改道,横直条条路都可以通广东的。军队收了保护费,并不负完全的保护责任;如果遇到更强的军队中途劫夺,无力抵抗,一致遭受损失,军队方面并不负赔偿责任,只是烟商倒霉罢了。
军队从事这种护送任务利润极其惊人,按照黄绍竑回忆,仅护送十万两鸦片过境,他的连队就获利“3万多元”。上一篇中兰台给大家普及过民国士兵平均月收入大约在八元左右,按照一连120人计算(抗战前一个连绝无可能有这么多人),每人平均至少能分到250元,相当于31个月的薪水。也就是说,本来民国一个士兵的月收入就已经超过拥有一百亩土地的5口之家自耕农;而参与一次武装护送鸦片则相当于一次性获得了155个自耕农一月劳作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