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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第一法学家王宠惠:开罗会议捍卫中国主权

来源:讲历史2015-09-24 08:00:06责编:桂婷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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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读】王宠惠是近代中国为数不多具有世界影响的法学大家之一,他是北京政府第一任司法总长,中国第一位国际法庭法官,南京政府第一任司法院院长,素有“民国第一法学家”之誉。&…
王宠惠是近代中国为数不多具有世界影响的法学大家之一,他是北京政府第一任司法总长,中国第一位国际法庭法官,南京政府第一任司法院院长,素有“民国第一法学家”之誉。
留学欧美 研习法学
王宠惠祖籍广东东莞,1881年出生于香港一个基督教家庭,父亲在香港“道济会堂”当牧师,当时孙中山先生正在香港习医,常来找王父谈心,王宠惠其时不足10岁,不知世事,也听不懂父亲与孙中山谈些什么,只是看见孙中山口讲指画,言论风采与众不同。
王宠惠幼时在港读书,1895年盛宣怀在天津创办北洋大学堂,赴香港招生,王宠惠应试得中,北上就学。1900年,王以法科第一名的成绩毕业,由直隶总督裕禄颁发文凭——据说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张正式大学文凭。
1902年,王宠惠赴美读书,初入加利福尼亚大学,不久又转入耶鲁大学,一年后即获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并担任了美国律师公会学报编辑。当王宠惠在美接受硕士学位时,梁启超先生正在美国,他在《新大陆游记》中专门记述了此事:“耶鲁为美国最著名大学,吾国学生也有三人在焉,皆北洋大学公费生(即王宠惠、陈锦涛、张煜全三人)今年夏季卒业,其法律科王君宠惠裒然为举首,受卒业证书,王君代表全校四千人致答词,实祖国第一名誉也。”王宠惠此后继续在耶鲁求学,1905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旋赴欧洲,研究民法和国际法。
民国第一法学家王宠惠:开罗会议捍卫中国主权
20世纪初期,欧美各国都强调“黄祸”来临,美国甚至有人发出“决不能让中国工业化,以免影响美国工业制品的东销”,对于孙中山所倡导的中国革命也有很多误解。在这种背景下,许多有识之士都建议孙中山撰文说明中国革命之意义并驳斥“黄祸”之说。当时正在耶鲁攻读博士学位的王宠惠与孙中山一道起草了《中国问题之真解决》,第一次向美国人说明了中国革命问题的真相和实行革命的必要。
1905年,孙中山赴欧洲宣传革命,王宠惠正在柏林留学,特往谒见。孙中山嘱之两事:为革命筹款;介绍留学生加入同盟会。王宠惠答应了孙的嘱托。
八次出任司法机关首长
1911年9月,王宠惠自欧回国,不久武昌起义爆发,王宠惠旋赴上海,担任沪军都督陈其美顾问。南京光复后,各省代表在南京开会,会议推举刚刚回国的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受大会委派,王宠惠与汤尔和携证书至上海面陈中山先生,并迎接先生赴南京就任。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正式出任临时大总统,王宠惠被任命为外交总长。王宠惠以自己年纪小资历浅为由力辞,孙中山安慰他说:“吾人正当破除所谓官僚资格,外交问题,吾自决之,勿怯也。”在孙中山劝说下,王宠惠就任外交总长一职,这时他刚刚31岁。
南京临时政府取消后,王宠惠应邀担任了北京政府唐绍仪内阁司法总长。此后十余年,随着时局的变换,王宠惠先后出任北京政府司法总长、中国铁路总公司顾问、大理院(最高法院)院长和国务总理等一系列要职。1927年9月,王宠惠担任了国民政府司法部部长,北伐成功后,国民政府设立了行政、司法、立法、考试、监察五院,王宠惠被任命为第一任司法院院长。
民国期间,王宠惠几乎一直都身居高位,不算其他职务,仅在司法部门任职就长达二十余年之久,可以算是民国司法的象征性人物。王氏在北京政府时期曾先后担任五任内阁的司法总长,国民政府成立后又是第一任司法部长和第一任司法院院长,行宪后再任司法院院长。如此算来,王宠惠先后共计八次出任民国司法机关负责人,正如有人所言,民国各时期“法规、规章、楷模范式,皆须草创牵建,擘划定制,凡此,悉为王氏启其端绪,奠其丕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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