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曹操本人并没有把自己的军令放在心上
曹操下达了不许践踏麦田的军令以后,别人是怎样执行的呢?书中写得明白:“官军经过麦田,皆下马以手扶麦,递相传送而过,并不敢践踏。”如果曹操也能像士兵那样小心谨慎,见到麦田立即下马的话,肯定不会出现马踏麦田的事情,而他却始终骑在马上,好像还心不在焉。
第二,曹操在为自己定罪时故作姿态
当曹操自己践踏了麦田之后,他完全可以当即对自己进行“军法处置”。然而,他却非要“呼”行军主薄前来“拟议自己践麦之罪”。其实,他自己所下的军令说得很明
白,即“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此事本来法律明确,事实清楚,他却非要“拟议”不可,其用意自然不言自明。
第三,曹操其实并不想自刎,只是故做一个姿态而已
我们知道,“曹操有宝剑二口:一名‘倚天’,一名‘青虹’。倚天剑自佩之,青虹剑令夏侯恩佩之。那青虹剑砍铁如泥,锋利无比。”用如此锋利的宝剑,只要在自己的脖子划一下,就可以一命乌乎,别人怎能来得及相救?
第四,为自己免死的根据实在滑稽
曹操之所以名正言顺地将自己“免死”,只是因为《春秋》中有“法不加于尊”这样一句话。这就有点让人糊涂了,《春秋》只不过是春秋战国时候的一部史书,怎么能够用来当作不执行法律的依据呢?再说,“法不加于尊”与“吾自制法,吾自犯之,何以服众”之间是不是有点矛盾?
第五,对自己的处罚只是一个象征而已
尽管头发是长在脑袋上的,但是割头发与割脑袋的结果却太不一样。一个人如果割掉了头发,一则可以不痛不痒,二则用不了多长时间又会原样长出来,三则割去多佘的头发还会减轻负担。相反,如果割掉了脑袋,虽然只有碗大个疤,但是却永远没有了吃饭的家伙。
在《三国演义>中,还有一种“割发代首”的事例,那就诸葛亮的“自贬三级”。诸葛亮在第一次出祁山的时侯,由于有错用了马谡,失了街亭,只得无功而返。为了表示对自己的惩罚,便上奏后主“自贬三级”。当时后主也是听了“法若不行,何以服人”这个理甴,才接受诸葛亮请求的。但是诸葛亮自贬之后仍然“行丞相事,照旧总督兵马”。
所以说,曹操“割发代头”,或许真的是他的一个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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