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末,天下大乱,各少数民族乘乱而动,迅速发展,各据一方。当时,在我国境内的重要的少数民族有突厥、回纥、吐蕃、南诏、靺鞨、室韦、高昌、奚以及西域各族。这些民族有的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有的则发展到了封建社会阶段,并且建立了强大的政权。唐王朝建立之初,东有稽胡扰边,西边吐谷浑虎视眈眈,北有突厥侵袭.其中突厥更是连年入寇,“率其群丑,屡隳亭鄣,残毁我云、代,摇荡我太原,肆掠于泾阳,饮马于渭汭。”1突厥数次兵逼长安,京师几度戒严,李唐王室甚至打算迁都以避之。李世民继位之初,也面临着这样严峻的形势。但是唐太宗在位二十三年间,根据形势的变化,先后与不同的民族制定了灵活多变的民族政策。这些民族政策,缓和了民族矛盾,促进了民族融合,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李世民主要推行征伐、和抚以及分化离间三个方面的民族政策。
一、军事征伐
战争是民族矛盾极端尖锐化的产物。在唐太宗统治的不同时期,征伐对象不同,其目的和性质也有所差异。
鉴于前朝炀帝“必欲取高丽,频年劳役,人不胜怨,遂死于匹夫之手”和“自古以来穷兵极武,未有不亡者”2的教训,以及贞观初年国力未强的事实,前期的李世民很少主动发动战争。即使开战,目的也是以战代守,其性质属于正义战争。
贞观三年十一月,唐太宗对突厥发动全面反攻。次年又派大将李靖率军出击,大破突厥并活捉了颉利可汗。此后突厥内附。
贞观八年(634),吐谷浑寇边,太宗派李靖、侯君集、王道宗等将“并突厥、契绊之众击吐谷浑”3。次年吐谷浑伏允可汗逃入沙漠,后为国人所杀,太宗另立吐谷浑国王。
这两次战争中,出兵突厥原因有二:一是出于一代雄主的雪耻之心。武德年间唐政权多次受到突厥侵犯,李唐王朝尚未完全统一,实力有限,加上曾经借力于突厥夺取政权之故,不得不“臣事突厥”4。尽管这是形势所迫下的无奈选择,而且当时许多的人都曾经依附或借力于突厥,但是在自比秦皇汉武的李世民看来,无异于奇耻大辱。实力不济时无法扭转这种局面情有可原,但是在国内政权稳固,军队战力提升,经济有所复苏之后,又逢草原遭遇雪灾,突厥颉利政权众叛亲离,李世民骄傲的自尊再也无法忍受这种耻辱,抓住时机,展开反击,一举将突厥政权颠覆。其二,是为解决突厥对唐王朝的威胁。突厥强大的政权始终威胁着边境,不仅对中原内部统一不利,而且使得朝廷内外难以一心恢复和发展经济。此为太宗以战平边求和之举。而平定吐谷浑则是因为吐谷浑多次扰边,而且“拘我行人鸿护丞赵德楷,太宗频遣使宣谕,使者十余返,竟无俊心”5。唐太宗才不得不派大将李靖、侯君集、李道宗等兴师平定。两次战争唐太宗皆是兴正义之师,行正义之事。
到了贞观后期,随着国力的增强,和盘旋在脑海中的“中原为主,四夷臣服”的传统,以及唐太宗个人建不世之功的想法,李唐王朝开始主动攻战,依次征服,显国威于四方。
此时唐太宗军事征伐的民族主要是吐蕃、高昌、焉耆、龟兹、高丽等,并且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平定薛延陀、平定高昌、焉耆及在西域具有较大影响的龟兹,“龟兹平,西域震骇”6。
尽管征伐这些民族的理由不一,如“高昌骄慢”7“杀其主,残虐其下”8等等,但是其根本目的在于削减周边势力,防止少数民族政权坐大,危害中原安定,维护封建大一统。尽管具有部分“大国沙文主义”倾向,但是主观愿望是值得肯定的。
二、和抚
唐军强悍的战斗力震慑了周边的少数民族,保障了中原地区的安定。但是战争的开启需要有雄厚的国力支持,而且会给国家和交战地区带来巨大的创伤,于民族团结也大有损害。因此,李世民更多的时候选择的是和抚之道。
和抚之道主要有六:
其一是结盟。结盟一般是在双方实力大体相当,又有共同利益且利益诉求大于双方交恶所带来的影响之时。与少数民族结盟,名义上李世民只做过一次,那就是“便桥之盟”。
高祖武德九年八月,即唐太宗登极之初,东突厥颉利可汗趁唐朝帝位更代之机,率十余万大军进犯关中。兵锋直至武功、高陵等地,京师长安为之戒严。八月八日,颉利领军进至便桥之北,遣其酋帅执失思力入京威胁并观察形势。唐太宗当即囚禁了突厥酋帅,率高士廉、
房玄龄等六骑来到渭水便桥之南,与颉利对话,责备其违约南侵之咎,又布置京师守卫部队结阵于后,以壮声威。颉利见太宗义正辞严,毫无惧色,唐军旌甲蔽野,阵容甚盛,大惊失色,又见太宗许以金帛财物,只得请和。双方在便桥之上斩白马签定了盟约,突厥退兵而返。
实际上,李世民还与吐蕃有过结盟,只是采用了和亲的方式来进行。638年,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数次请婚未果,遂借口唐朝属国吐谷浑从中作梗,出兵入侵吐谷浑,虽然唐军击退了吐蕃军,但是唐朝也见识到了吐蕃的力量。于是将江夏王李宗道之女封为文成公主,嫁给了松赞干布。唐与吐蕃也就形成了以政治联姻为基础的同盟。
其二,和亲。自古以来,中央政府采取和亲之策,多为中央积弱,四方不稳之时,希望通过和亲来讨好其他强大政权,或是通过联姻形成同盟。而唐太宗则把和亲作为一个战略性手段,同时也是强者对弱者的一种恩赐和安抚。他说:“北狄风俗,多由内政,亦既生子,则我外孙,不侵中国,断可知矣。以此而言,边境足得三十年来无事。”9由此可见,李世民想要通过联姻来加强唐与周边民族的密切度,形成一个以李唐宗室血缘为纽带的大李氏家族,来拱卫中原王朝。最不济也应使身具李氏血缘的少数民族后代首领,看在血缘关系上,不与中原轻启战端。因此在贞观年间,先后有十多个唐朝公主嫁往回纥、突厥、契丹、吐蕃、吐谷浑等各族地区和周边国家。
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突厥处罗可汗的次子阿史那社尔率部内附,太宗妻以皇妹南阳公主10。贞观十三年吐谷浑王诺曷钵来朝,以宗女弘化公主嫁之。贞观十四年,吐蕃松赞干布遣其相禄东赞来请婚,太宗许以宗女文成公主妻之。贞观十五年,又封禄东赞为右卫大将军,以琅邪公主外孙段氏妻之。除了这些首领,还通过和亲的方式笼络安抚在唐王朝任职的少数民族将领。如以九江公主嫁突厥执失思力,以宗女定襄公主许嫁阿史那忠,以宗女临洮公主许嫁铁勒酋长契苾何力等等。李世民通过民族和亲政策,使各民族成为唐朝家族一员,从而巩固和加强了唐朝对全国各民族的统一领导。
其三,册封。册封有两种:一是唐皇室册封少数民族首领;二是在少数民族内附后,置州县之时册封地方领导者。被册封的对象都是在少数民族地区有传统势力和一定影响的少数民族首领。完全内附之后,被册封对象就与册封者形成了君臣主仆关系。地方虽有自治之权,但是必须受制于中央。如果册封的是周边少数民族政权首领,则建立了一种宗主国与附属国的关系,形成朝贡体系。
贞观四年,太宗应各族酋长的请求,“乃下制,令后玺书赐西域、北方之君长,皆称皇帝天可汗,诸蕃渠帅有死亡者,必下诏册,立其后嗣焉。”11于是,册封少数民族的上层分子就成为一种定例并且成为他们获取名分的方式。获封者即为正统,不获封者不能继承,难服国人。
其四,恩抚。太宗曾自夸“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12,又说“夷狄亦人耳”13,应“抚以恩信”14。而他也确实是少用武力,优待少数民族的首领及其子弟,同时给予大量赏赐。贞观三年,党项羌酋长步赖到长安,“宴赐甚厚”。15十四年,太宗以弘化公主嫁吐谷浑可汗,“资送甚厚”。16二十一年,太宗以铁勒族十多部的酋长为都督、刺史,“太宗亲赍以绯黄瑞锦”17。同年,漠北骨利干族遣使贡马,太宗“厚礼其使”18。而且大量使用少数民族人士任职,为将者众多。
他不仅对各民族中的上层分子广为笼络,对下层群众也做了些安抚工作。赈济穷乏,赎还被掠部人。还在赋役上照顾少数民族,“夷僚之户皆从半输”19,“四夷降户,附以宽乡,给复十年”20。通过施恩布德的方式,李世民就这样赢得了少数民族上下各层人民的拥戴,各族尊称“天可汗”。
其五,设羁縻府州。羁糜府州制度是唐朝在周边内附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的一种特殊的地方行政制度。最初起于贞观四年。此时东突厥被唐朝灭亡,十余万人降伏。在如何安置十余万东突厥降众的问题上,李世民采纳了温彦博的建议,“全其部落,顺其土俗,以实空虚之地”,因此分别在突利、颉利故地设置羁糜府州,以统其众。21而后“西北诸蕃及蛮夷稍稍内属”,也沿用此设置,“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22。其特点有三:一、以少数民族的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但要受唐册封,奉唐正朔,效忠唐廷;二、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但要定期向中央作象征性的朝贡,并为唐廷出征,打仗;三,不改变州内民族的社会结构、土俗习惯。23由此可见,这些府州县类似于民族自治区域,有利于少数民族生存和发展。
其六,互市。游牧民族的生活环境、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注定其经济水平难以媲美生活在农耕文明下的民族。因此,每当游牧民族生存环境恶化,生活水平下降的时候,就是游牧民族发动战争的时候。而且,往往是倾整个游牧民族的力量来展开,这就导致了农耕文明下的政权即使强大,也很难征服游牧民族。更重要的是战争可以征服一个民族,但是不能同化它。事实证明,只有文化才能同化一个民族。而在古代社会,文化的传播很大程度上是受制于经济交往的频繁与否。
李世民深知武力难以保障中央政府不再受到周边少数民族的侵扰,只有通过中原地区繁荣的经济带动周边民族发展,提高生活水平,才能使少数民族安定下来。因此他开碛道,设互市。碛道,即古之丝绸之路。碛道的开辟,为各族间的贸易往来,提供了交通的方便。贞观二十一年,太宗应铁勒诸部的请求,又于回纥以南,突厥以北开“参天可汗道”,“量置邮驿总六十八所,各有群马酒肉以供过使。”24丝绸之路的畅通,“参天可汗道”的新辟,不仅加强了中央对西北边疆的控制,并且空前地便利了西北与内地的经济文化的交流。中华各民族间的经济通过碛道和互市到得了互相补充,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巨大改善,中原文化也因此渗透入少数民族群众的内心,慢慢同化。
三、离间分化
贞观名臣李百药在《安置突厥议》中指出:“突厥虽云一国,然其种类区分,各有酋帅。今宜因其离散,各即本部署为君长,使不相臣属,纵欲存立阿史那氏,惟可使存其本族而已。国分则弱而易制,执敌则难相吞灭,各自保全,必不能抗衡中国矣。”25这就很直观地表现了李世民分化离间各族的政策。
采取这种措施,是出于削弱少数强大政权,分化各族关系,使其不能一心,形成互相敌对、牵制的关系,而中原政权从中得利的想法。
唐太宗的这一思想产生较早,早在武德七年(即公元624年)就曾根据这一思想“纵反间于突利”26,使突厥的突利可汗和
颉利可汗离心离德。贞观二年,为了夹击东突厥,太宗又册立薛延陀首领夷男为可汗。贞观四年,唐联合薛延陀、回纥共同出征突厥,并且派间谍离间颉利的部众,其心腹大将康苏密挟隋炀帝皇后萧氏及其孙杨政道至定襄降唐。不久突厥被灭。但是突厥战败后,薛延陀慢慢崛起。太宗“以其强盛,恐为后患”,于贞观十二年,封薛延陀的两个儿子分别为小可汗,“外示优崇,实欲分其势也”27。又置突厥降众于长城河南之地,以御薛延陀。还联合铁勒诸部扼制薛延陀,并最终合力平定薛延陀部。此外诸如联新罗攻高丽、百济以及联合吐谷浑以对付吐蕃等。
由此可见,
李世民实行分化离间,目的在于维持唐周边地区的势力均衡,不容许出现任何一个足以威胁唐政权的势力集团。其途径是:分化各少数民族内部,离间各族之间关系;扶持弱小方,牵制强大方;一旦某一势力日益坐大,打破地区势力均衡之时,即予抑制。而且很明显,这一政策比较成功,效果也很显著。
综上三方面政策,我们可以发现,不管唐太宗使用征伐、和抚或是分化离间,其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唐政权在东亚地区的霸主地位,同时维持地区势力均衡,维护唐王朝的封建大一统。因此,他的民族政策中具有双重性:既有开明进步的一面,又有封建专制的一面。其关键在于李世民处理民族问题的出发点是为
汉族统治者的利益服务。只要把握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把握其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