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请愿运动

国会请愿运动,清朝末年立宪派人士呼吁清朝廷速开民选国会实行内阁制的一场政治运动。从1910年1月开始第一次请愿活动,到1910年年底结束第四次请愿活动。清朝廷面对请愿运动压力,遂将原定为九年的期限提前三年,即于宣统五年(1913年)召开国会,并先设责任内阁。但是1911年5月8日,清朝廷组成以奕劻为首的“皇族内阁”,毫无立宪诚意,令立宪派大失所望,遂同情革命 。

清廷正式颁布宪法大纲、搞公开政治的做法,这在365备用台湾上是头一遭。按照《筹备事宜清单》,宪政的设计者们将预备立宪期限定为9年,并详细开列了这9年的筹办大事和时间表,如第一年(1908年)筹办谘议局、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国民普及教育、编订重要法典等;第二年(1909年)举行谘议局选举、颁布资政院章程、人口调查、设立各级审判厅等;第三年(1910年)资政院开院、筹办厅州县地方自治、颁布文官考试制度等;第四年(1911年)续办各级地方自治、颁布地方税章程等;第五年(1912年)各级地方自治初具规模。

中文名
国会请愿运动
性质
政治运动
首次请愿活动
1910年1月
相关
于宣统五年召开国会设责任内阁
主要角色

相关评价

这是一场将民心彻底驱赶向自己的对立面的完美展示。

革命的合法性从来都不源自革命本身,而是源自朝廷的倒行逆施。 

请愿经过

国会大请愿与皇族内阁

1908年8月,清廷在立宪派的鼓噪声中,终于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以及《议院法选举法要领》和《议院未开以前逐年筹备事宜清单》,并宣称“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钦定宪法,以期永远率循,罔有逾越。”

从规划和时间表来看,要办的这些事情基本都是大事情,对于一个向现代国家转型的旧中国来说,其难度可想而知。客观的说,新政和预备立宪的各项措施在辛亥革命前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也说明清廷已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突破了沿袭千年的“祖制”(不仅是清朝,而是从秦汉以来的传统专制制度),正在自觉或不自觉地朝着现代国家推进。特别到了预备立宪,更是深刻地触动传统政治体制中最保守最核心的成分---专制皇权。在这个结构性变化即将来临的时候,任何的鲁莽和冒进都将给中国的未来带来灾难。但是,正如1909年日本首相桂太郎冷眼旁观的,“立宪和国会等制度是好的,但需要很长时间的准备,中国现在走得太快,一定会出问题的”。

按照1908年的筹备立宪路线图,清廷要进行九年的预备工作后方能召开国会,颁布宪法。但是,一旦民众的力量被发动起来,其进程和结果便不是改革的设计者所能控制和预料的了。诚然,清廷在1909年和1910年设立了谘议局和资政院,但立宪派认为谘议局受制于督抚,而资政院为非驴非马之议会,因而大都希望能在两三年内便召开国会。1910年资政院在讨论“速开国会案”时,议员们全体赞成并起身欢呼,足以见其心情之迫切。

从1907年秋天起,各地立宪派便纷纷上书清廷,要求速开国会。而在1909年10月各省咨议局第一次开会时,江苏咨议局议长张謇通电各省咨议局,建议组织国会请愿同志会。经过一个多月的多方联络,各省代表于12月18日陆续抵达上海,开会商议请愿速开国会之事。1910年1月,各省请愿代表团代表到北京后,向都察院呈递了由直隶谘议局议员孙洪伊领衔的“速开国会”请愿书,“期以一年之内召开国会,则天下幸甚!”

都察院的大人们对此类干涉朝政的帖子向来十分反感,因而没有为他们代奏。代表们失望之余,便开始遍谒朝臣,寻求支持。他们首先去求见的是首席军机奕劻和其他军机大臣,奕劻一向圆滑,他对请愿代表说:“我亦国民一分子,自必帮忙”,那桐也表示赞成。在经过他们的争取后,鹿传霖和戴鸿慈也表示理解。但在访问一些皇族亲贵的时候,肃亲王善耆、贝子溥伦和镇国公载泽则避而不见,而贝勒载涛和毓朗则表示将“竭力相助”,总算是让代表们感到些许安慰。

与此同时,各省督抚也纷纷致电清廷,请求“俯从舆论,速开国会”。随后,御史江春霖(也是资政院议员)特意上折“奏请缩短国会年限”。不仅如此,连旗民也加入请愿队伍,他们“公推代表,赴都察院呈请代奏速开国会”。在这种情况下,都察院只好将这些请愿书一同上奏。

不过,令代表们失望的是,1910年1月30日清廷发布上谕对请愿速开国会之事作了答复。上谕中虽然对代表们的爱国热忱“深表嘉悦”,而且保证“宪政必立,议院必开,所慎筹者,缓急先后之序耳”,但还是以“国家幅员辽阔,国民智识不一,邃开议院,反致纷扰不安”为借口,拒绝了代表们的请愿要求。

对于这个结果,各省请愿代表们并不感动吃惊---如果请愿一次就能成功,那就不叫中国的朝廷了。于是,他们经过商议后,决定再次发动请愿,而且要扩大请愿代表的范围,并广泛征集请愿签名,以壮声势。同时,请愿代表们还制定了章程并成立了“国会请愿同志会”,北京设立总部,各省各埠设立支部,隐然已有政党之雏形。

1910年6月初,经过“国会请愿同志会”的努力,各省代表们再度进京,发动第二次请愿。这次请愿代表扩大到150人,除了各省谘议局议院外,还包括了各省商会、学会及华侨代表等。而且,令人鼓舞的是,这次请愿还征集到30万人的签名,其规模远远超过第一次。

进京请愿代表再次来到都察院,呈递了十份请愿书。虽然十份请愿书各有侧重不同,到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速开国会才是弭乱救亡之策”。请愿代表们还警告说,如果不速开国会,“汉唐元明末造之祸,必将复见于今日”,与其等“大难已作同遭玉石俱焚之惨,何不及今力持大体,俯顺民情,速开国会,以弭乱于无形乎?”

这次都察院没有为难,而是立刻代奏朝廷。请愿书上去后,朝中大臣开始分化,有人力主“严旨震吓”,以免代表们“哓哓不休”;有人则认为“民心不可失,民怨不可积,须婉言对付,免生枝节”。据说载沣看到请求立宪的签名者已经有三十万之多时,也曾忍不住拍案大呼:“人民请愿如此之多,倘再不准,未免大失民心!”

但是,这些大员们讨论下来,觉得还是不能轻易服软;万一这先例一开,以后这些老百姓都群起效尤,朝廷的威严何在?岂不是留下极大的麻烦。于是,这次朝廷发布的上谕口气更加严厉,“毋得再行渎请!”

第二次大请愿失败后,代表仍未气馁,他们通电各省:“务必再作第三次请愿之举,矢以百折不挠之心,持以万夫莫拔之力,三续,四续,乃至十续,或可有望成功。”于是,他们便展开了规模更大的第三次国会请愿活动。“国会请愿同志会”经过讨论形成三个决定:一是请愿代表范围继续扩大:正式请愿时,各府、厅、州、县都派代表一至二人到京,近省至少100人以上,远省至少50人以上;二是分发签名册,并约定各省征集至少上百万的签名;三是交叉请愿:代表团向资政院请愿,各省谘议局及各团体同时向资政院请愿,各省谘议局及各团体再向各省督抚请愿。

1910年7月1日,留日学生千余人在东京锦辉馆举行集会,声援请愿代表团,并表示要积极参加第三次国民大请愿(看来留日学生支持立宪的也为数不少)。随后,南洋、美洲和日本等地的华侨也纷纷致电支持请愿活动,并相继派出代表到北京以示支持。当时的各大报纸、杂志也大造舆论,大力鼓吹速开国会的好处。一时间,“请愿召开国会”成为当时最热门的话题,全国各地也都形成了一股请愿速开国会的热潮。

1910年8月15日,国会请愿团召开会议,决定各省各团体代表在农历八月前必须到达北京,九月上书资政院,请开国会。另外,国会请愿团向各省谘议局致电建议,国会召开之前不承认新租税,各省谘议局开年会只讨论一个议案,那就是速开国会案,目的不达到,各谘议局即行解散。不久,各代表便陆续抵达北京,连一向闭塞落后的甘肃也派出代表前往北京参与请愿。更有甚者,山西代表到达北京时,在京的山西籍官员全体驱车乘轿,前往正阳门车站迎接本省代表,一时热闹非凡,轰动京师。

请愿代表团向资政院整队出发时,奉天在京学生牛广生、赵振清等十七人突然来到,他们交给请愿代表一封信,表示“国家瓜分在即,非速开国会不能挽救,今第三次请愿势不能再如前之和平”,随即牛广生和赵振清两人要“拔刀剖腹,以明心迹”,经过请愿代表苦劝,两人趁人不备,各从自己腿上和胳膊上割肉一块,涂抹于请愿书上,并高呼“中国万岁!”“代表诸君万岁!”随后忍痛踉跄而去。代表们亦泪流满面,为之感动。在民选议员的强烈要求下,资政院通过了速开国会案,随后具折上奏。

与前两次请愿不同的是,立宪派这次广泛发动了社会各阶层的民众,并进行了声势浩大的请愿签名和游行活动。直隶各界人士1000多人在全国学界请愿会会长温世霖等人率领下,列队前往直隶总督署请愿,迫使直隶总督陈夔龙允为代奏;10日后,河南各界人士3000多人在开封游梁祠举行请愿签名活动,随后列队到河南巡抚衙门请愿,巡抚宝棻亲自出来接见并答应代奏朝廷;山西太原民众1000多人集会,签名支持请愿活动,并前往巡抚衙门请愿;同日,山西谘议局和国会请愿同志会组织召开了上万人的请愿大会,当场签名的就有5000多人,随后列队游行到巡抚衙门请愿。

福建各界人士5000多人游行到总督衙门请愿,闽浙总督松寿接受了请愿书;同日,四川国会请愿同志会召开请愿大会,到会者6000多人,并在谘议局议长蒲殿俊的率领下,大家列队前往总督衙门请愿,总督赵尔巽答应代为转奏。在各省请愿同志会的组织下,其它各省如湖北、湖南、江西、贵州等地的签名请愿活动都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中。特别是东北三省,请愿活动开展尤为热烈,当时奉天各地集会人数均在万人以上,签名者近30万。

谘议局这边的请愿活动也很顺利,各省谘议局基本上都通过了呈请速开国会的议案,并组织好进京请愿代表。在民众的请愿热潮下,各省督抚也受其感染,东三省总督锡良领衔,湖广总督瑞澄、两广总督袁树勋等18个督抚及将军都统联名上奏,请求立即组织责任内阁,召开国会,以免人心沸腾。

各省实力派官员的表态,对立宪派发动的国会请愿活动是极其有力的支持。在此情况下,清廷不得不做出让步。1910年11月4日,摄政王载沣宣布将原定为九年的期限提前三年,改于宣统五年(1913年)召开议院。对此,江浙等省的立宪派则觉得朝廷已经让步,不宜再行追逼。但部分请愿人士感到不满,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再等三年,特别是东三省的请愿代表,更是坚决要求速开国会;12月2日,奉天省城学生数十人前往省谘议局面见议长和副议长,当场割指刺股写血书,要求进行第四次请愿活动。

但是,清廷不愿意再行更改,随后下令遣散请愿代表,并强行将东三省代表押解回籍,还将直隶代表温世霖找了个借口发配新疆充军,以杀鸡儆猴。与此同时,清廷则命各省举行欢庆活动,以表示对朝廷“五年立宪”决策的拥护。于是各地在官方的组织下,张灯结彩,军乐队开道,群众和学生手提红灯,高唱爱国歌,三呼万岁,“庆祝国会”四个大字则随处可见,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不管怎么说,在这场运动中,那些雪片般的请愿书,蜂拥至京的请愿代表,数百万的民众签名,还有那些割臂、割股写血书的壮举,这一切的一切,都表明了这个古老帝国的民众正在用全部的热情和心血致力于促进一种大变革的发生。从这点来看,第三次国民大请愿运动不仅可以与英国的大宪章运动相媲美,即使与后来的五四运动相比也毫不逊色。

但事情很快又突转急下。按照修订后的预备立宪规划,宣统三年(1911年)最重要的事情便是组建责任内阁。1911年5月8日,清廷裁撤旧内阁和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在新发布的内阁官制章程中,对新内阁的组织结构和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内阁由国务大臣组成,国务大臣包括内阁总理大臣一人,协理大臣一至二人,各部大臣共十人(外务、民政、度支、学务、陆军、海军、司法、农工商、邮传和理藩院十部)。应该说,这种构架和当年袁世凯力争的责任内阁基本相似,在推进中国专制政治结构的转型还是具有很大进步意义的。

但是,载沣任用满族亲贵的祸端也在这次内阁名单上彻底暴露。当时的内阁名单如下:总理大臣奕劻(宗室),协理大臣那桐(满)和徐世昌(汉),外务大臣梁敦彦(汉),民政大臣肃亲王善耆(宗室),度支大臣载泽(宗室),学务大臣唐景崇(汉),陆军大臣荫昌(满),海军大臣载洵(宗室),司法大臣绍昌(觉罗),农工商大臣溥伦(宗室),邮传大臣盛宣怀(汉),理藩大臣寿耆(宗室)。

内阁总共13人,满族即占到9人,其中皇族7人,汉族竟然只有4人,举国都为之哗然。立宪派本有两个要求,一个是速开国会,一个是责任内阁,但速开国会的要求被打了折扣,而皇族内阁就更是让那些立宪派至为的失望。因为在这个极为敏感的问题上,清廷在不经意间犯下的巨大错误,这等于是证明了革命党人反清排满和实行种族革命主张的正确性,这等于是在给革命党人加分助力的愚蠢之举。

梁启超在第三次请愿之前,说“现今之政治组织不改,不及三年,国必大乱,以至于亡,而宣统八年(1916年)召集国会为将来历史上必无之事”。对于“皇族内阁”的出台,梁启超更是愤懑至极,谓将来世界字典上决无复以“宣统五年(1913年)四字连属成一名词者”,“诚能并力以推翻此恶政府而改造一良政府,则一切可迎刃而解。”

一贯主张改良的梁启超都这么说了,那清朝剩下的日子可就指日可待了。但话说回来,清廷“五年立宪”也未免太速,回顾清廷覆灭后的近百年历史,中国要想实现真正的宪政民主,即使路线图划定为五十年,也不为过。但最为可笑可叹的是,当时的人竟然连5年都等不了。由此,清末宪政的失败和未来的宪政民主之路,其艰难可想而知。在过度狂热的情绪下,中国选择了更为艰难的一条路,这难道就是历史的选择抑或是中国人的宿命?

20世纪初,随着清政府推行“新政”,资产阶级爱国运动和革命运动的兴起,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政治代表也积极行动起来,重新议论起开国会、立宪法的问题。他们认为要发展资本主义,就必须改良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组织,开国会、立宪法,实行君主立宪。只有这样,才能“安上全下”,即缓和阶级矛盾,消弭革命,抵御外侮,争得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利条件,并使本阶层获得参政的权益,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这样,要求实行君主立宪,就成了这一时期改良派的政治纲领及其活动的中心内容,故改良派也被称立宪派。为此,他们开展了一场延续八九年之久的立宪运动。立宪派又分为海外和国内两个部分。海外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戊戌变法失败,他们受清政府通缉,成为“国事要犯”,在国内无立足之地,逃往国外,在华侨中建立保皇会,宣传保皇、立宪,反对革命,在国内外有相当的影响。这部分人也被称为保皇派。国内以较大的商办企业主、商办路、矿公司的主持人以及与他们在政治、经济上有联系的知名人士为代表,如大生纱厂和通海垦牧公司的主办人张謇、浙江铁路公司总理汤寿潜、湖北铁路协会首脑汤化龙、首倡湖南“铁路股东会”的谭延闓等,都是立宪派里声名显赫的人物。同身居国外的立宪派比较,他们有较强的政治、经济实力,是国内立宪运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立宪运动的酝酿,起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这一年,广西会党举起了反清义旗,同时又先后发生了“拒俄”、“拒法”运动和《苏报》案事件,资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运动也得到迅速的发展。在此形势下,“立宪之说以起”。接着,日俄战争和三十一年的俄国革命,又给立宪派的要求提供了最新的例证。从此“立宪之声,洋洋遍全国矣”。在立宪派的鼓动下,一部分汉族官僚出于同满洲贵族争夺权力的目的,也先后向清廷奏请立宪;他们并不属于立宪派,但其活动却壮大了立宪运动的声势。从此,立宪运动也就从酝酿逐渐进入实行的阶段。光绪三十二年七月(9月),清政府正式宣布“预备立宪”。对此,立宪派欢欣若狂,认为多年来倡导的宪政终于有了实现的征兆。为了准备参与政权,立宪派在各地相继建立起了自己的团体。在国外,康有为于三十三年二月(3月)改保皇会为国民宪政会;九月梁启超在日本东京成立政闻社。在国内,有江浙地区的预备立宪公会、湖北的宪政筹备会、湖南的宪政公会、广东的自治会等。这些团体的共同目标,就是要求清政府召开具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职权的国会,建立有实权的责任内阁。可是,通过清政府的官制改革,他们很快发现,清廷并无立宪的诚意,只不过是“假立宪之名,以行专制之实”。为了迫使清政府真立宪,立宪派联合起来,采取“匍匐都门,积诚馨哀”的方式,举行了轮番的国会请愿,把立宪运动推向了高潮。首先提出国会请愿问题的是宪政讲习所的实际主持人杨度。光绪三十三年秋,宪政讲习所的主要成员领衔给清廷上了第一份要求速开国会的请愿书。三十四年,全国各省的立宪派陆续派代表入京请愿;一些留学生、海外华侨以至清廷的驻外使节、官僚也纷纷电请或奏请开国会。一时全国上下,形成了一股要求速开国会的高潮。对此清政府在采取查禁政闻社的严厉措施、压制立宪派的请愿的同时,继续玩弄骗术,许诺定期九年召集国会,公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和“九年筹备清单”。此后各省立宪派都投入筹开咨议局的活动,请愿运动遂暂告沉寂。宣统元年九月(1909年10月),各省咨议局同时开幕,立宪派取得了合法活动的讲坛,决定以咨议局为阵地,再度发起国会请愿。同年底,江苏咨议局议长张謇召集16省咨议局代表在上海开会,决定组成赴京请愿代表团。元年十二月初六(1910年1月16日)“请愿国会代表团”33人向都察院呈递请愿书,要求一年内即开国会。清政府以“筹备既未完全,国民知识程度又未画一”为理由,予以拒绝。第一次请愿失败后,请愿代表团遵照“诚不已,则请亦不已”的方针,立即部署第二次请愿。他们在北京组织国会请愿同志会;在各省召开大会,募集捐款,征集签名,推选入京代表。据说各省参加签名请愿的竟达30万人之多。在此基础上,宣统二年五月初十,请愿代表以全国各种社会团体名义向都察院递了10份请愿书,结果又遭到拒绝,清廷并警告立宪派“毋得再行渎请”。第二次请愿失败,立宪派“决为第三次准备,誓死不懈”。七月各省咨议局联合会在北京召开,决议向即将开会的资政院提出要求速开国会的提案。九月资政院开会后,立宪派正式发动第三次请愿;资政院通过请求速开国会的提案;各省督抚也联电军机处,提出速开国会和建立责任内阁的要求。在各方面压力下,清政府被迫允许缩短“预备立宪”的期限,将九年改为五年,在国会召开前两年先成立新内阁,同时下令遣散各地请愿代表。这时,以张謇为代表的江、浙上层分子决定奉命停止请愿,其它各省仍然要求再缩短预备期限,但步调已不一致,无法组织起统一的行动。十一月奉天省(辽宁)第四次请愿代表启程赴京,天津学界群起响应。清政府感到形势紧迫,即下令将正在北京活动的东三省请愿代表押送回籍,接着又下达镇压学生请愿活动的命令,并将天津学界请愿活动的组织者温世霖遣戍新疆。至此各省立宪派代表纷纷失望而去,各地请愿活动被迫停止。在民主革命运动蓬勃发展的新时期,改良派反对革命,坚持君主立宪,是违背历史潮流的。但他们掀起的立宪运动在客观上也具有揭露清政府、启发人们的民主觉悟的作用;而立宪派在对清政府绝望后,也相继寻找新出路,成为革命派推翻清朝封建帝制的同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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