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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经一审 师承执业资格问题引热议

来源:讲历史2017-10-09 09:17:00责编:桂婷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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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读】制定中医药法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指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并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

制定中医药法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指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并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日前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十八次会议,对《中医药法(草案)》完成了一审,使中医药法的立法进程又迈出一步。中国终有机会,迎来首部规范中医药行业发展传承的全国性专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胡季强、张伯礼等62名代表提出:目前世界上已有54个国家制定了保护传统医药的法律法规,并有92个国家颁布了与中草药有关的规章制度。与国际社会相比,中国在传统医药的立法方面明显滞后,这不仅与中国作为中医药大国的地位不符,而且还严重影响了中国中医药在国际领域的传播与发展。因此,这些人大常委和人大代表们认为,制定中医药法“已迫在眉睫”。

中医药法经一审

中西医如何结合

自中国科学家屠呦呦获诺贝尔奖以来,关于青蒿素到底是中药还是西药的热议就从未停止─而这只是中西医是否应该结合、如何结合、需要抓准哪些结合点等常年争论的一个缩影。有观点认为,青蒿素来源于中药,是中药现代化的产物。也有观点认为,青蒿素是细胞、分子时代的药物,是“植物西药”的代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医药法(草案)》时,多位参与审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青蒿素是中西医结合的产物,中西医结合需达成共识并鼓励其发展,否则中医药未来之路会越行越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冯长根认为,关于中医药有两派意见,非常尖锐。“一派意见就是中医什么都不能动,古时候怎么说的,必须保留下来,绝对不让人搞现代化。另一派意见是说中医要现代化,要中西医结合,这两派意见一直存在。《中医药法(草案)》再次引发双方交锋。”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丛斌等人认为,中西医结合有助于中医药创新,在国际市场上,能够被世界承认的中医药创新产品,其理论基础的建立基本上都是中西医结合的产物。

“中西医结合专业”是中西医结合基础学科下设的一个二级学科。198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中西医结合”设置为一级学科,招收中西医结合研究生,促进中西医结合的学科建设;1992年,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又将“中西医结合医学”设置为一门新学科,促进了中西医结合研究把学科建设作为主要发展方向和历史任务。

但实际上,中西医结合专业一直面临中医“一头偏”、理论支撑点未建立、临床切入点未明确等问题,导致学科边缘化现象明显。

丛斌表示,“在具体内容上,一是基本内容要体现中西医在文化、哲学、科学、基础医学、临床方面的结合点,这个要抓准,找准了才能很好地结合。二是规定高等医学院校的中西医结合专业的结构设置和课程设置。三是规定中西医结合的科学研究。四是明确中西医结合专业的科学地位。五是要有中西医结合发展的制度保障。”

通过“师承”或可获中医师资格

执业资格则是《中医药法(草案)》审议过程中,引起热议的另一争点。

长久以来,西医以“医师资格证”为执业门槛,而中医常常以“师承某某名下”、“第几代传人”为名,在最新热议的《中医药法(草案)》中,规定中医通过“师承”,也可获得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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