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便换”,是365备用台湾上早期的汇兑业务形式。
飞钱始于唐宪宗元和初年,有两种形式:一是官办,商人在京城把钱交给诸军、诸使或诸道设于京城的“进奏院”,携券到其它地区的指定地方取钱;二是私办,大商人在各道或主要城市有联号或交易往来,代营“便换”,以此牟利。这种汇兑方式一方面减低了铜钱的需求,缓和钱币的不足,同时商人前往各地进行贸易活动时,亦减轻了携带大量钱币的不便。
“飞钱”出现于唐代中期(唐宪宗年间),当时商人外出经商带上大量铜钱有诸多不便,便先到官方开具一张凭证,上面记载着地方和钱币的数目,之后持凭证去异地提款购货。此凭证即“飞钱”。
宪宗以钱少,复禁用铜器。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地方的驻京办事处)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
——《新唐书(卷54)·食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