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恩令,汉武帝刘彻为削弱诸侯王势力而颁行的一项重要法令。西汉自文﹑景两代起﹐如何限制和削弱日益膨胀的诸侯王势力﹐一直是封建皇帝面临的严重问题。文帝时﹐贾谊鉴于淮南王﹑济北王的谋逆,曾在《治安策》中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其具体办法是,令诸侯王各分为若干国﹐使诸侯王的子孙依次分享封土,地尽为止;封土广大而子孙少者,则虚建国号﹐待其子孙生后分封。原来施行的是郡县制,制推恩令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做的改进,由以前的各诸侯所管辖的区域只有其长子继承改为由长子,次子,三子共同继承。
推恩令,汉武帝为了巩固中央集权,下令允许诸侯王将自己的封地分给子弟,诸侯国越分越小,汉武帝再趁机削弱其势力。西汉自文、景两代起,如何限制和削弱日益膨胀的诸侯王势力,一直是封建皇帝面临的严重问题。文帝时,贾谊鉴于淮南王、济北王的谋逆,曾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文帝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这一建议,但没有完全解决问题。汉景帝即位后,采纳晁错的建议削藩,结果吴楚七国以武装叛乱相对抗(见西汉七国之乱)。景帝迅速平定了叛乱,并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措施,使诸侯王的势力受到很大的削弱。但至武帝初年,一些大国仍然连城数十,地方千里,骄奢淫逸 ,抗命 ,威胁着中央集权的巩固 。因此 ,元朔二年( 前127),主父偃上书武帝,建议令诸侯推私恩分封子弟为列侯。这样,名义是上施德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这一建议既迎合了武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因此立即为武帝所采纳。同年春正月,武帝颁布推恩令。推恩令下达后,诸侯王的支庶多得以受封为列侯,不少王国也先后分为若干侯国。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这样,汉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其后,王国辖地仅有数县,彻底解决王国问题。
关于“推恩令”,据《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载:”主父偃说上(武帝——引者)曰:‘古者诸侯不过百里,强弱之形易制。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今以法割削之,则逆节萌起,前日晁错是也。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适嗣代立,余虽骨肉,无尺寸之地封,则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诸侯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而稍弱矣。’于是上从其计”。《史记·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序》载:武帝“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名号。’”《汉书·武帝纪》载:元朔二年,“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汉书·景十三王传·中山靖王刘胜》中说得更清楚:武帝“用主父偃谋,令诸侯以私恩裂地,分其子弟,而汉为定制封号,辙别属汉郡。汉有厚恩,而诸侯地稍自分析弱小云”。
推恩令是汉朝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爵位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汉初,诸侯王的爵位,封地都是由嫡长子单独继承的,其他庶出的子孙得不到尺寸之地。虽然文景两代采取了一定的削藩措施,但是到汉武帝初年,“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谋以逆京师”,严重威胁着汉朝的中央集权。因此公元前127年正月,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推恩令吸取了晁错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在原封国内封侯,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来管理,地位相当于县。这使得诸侯王国名义上没有进行任何的削蕃,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导致封国越分越小,势力大为削弱,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
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王国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 允许诸侯王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推恩令下后,王国纷请分邑子弟,“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武帝以后,王国辖地不过数县,其地位相当于郡。这样,诸侯王强大难制的问题,就进一步解决了。
建中朝,设刺史,汉武帝能用推恩令解决王国问题的原因:景帝削藩奠定了基础,汉武帝时国家实力强大,其措施行之有效。
汉高祖开国初期,在统治方式上,实施分封同姓王,以确保刘家天下的错误决策。结果王国势力大增,严重威胁中央,并最终爆发“七国之乱”。
公元前127年(汉武帝元朔二年),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可以推恩将自己封地分给子弟,由皇帝制定封号。使诸侯王多分封子弟为侯,使王国封地被分割,以
进一步削弱诸侯王国势力;其次建立中朝削弱相权,巩固了皇权的神圣地位;
“推恩令”是汉武帝时期思想变革与政治变革统一的标志。它表明:汉武帝不仅正式采用了儒家思想治国,而且取得了成功,从而完成了汉代分封制向郡县制的过渡。
七国之乱后,中央政府决定消减诸侯国的实力。汉武帝即位后的第三年冬天,开始实行“推恩令”计划,当时诸侯王的子弟众多,但是只能有嫡长子一人继承王位。如果以推广皇帝恩泽的名义把土地再分封给诸侯的子弟,那么看起来是皇帝厚待他们,实际上却使每个封国的面积都化整为零,渐渐缩小,再也不足与中央朝廷抗衡。
并且,“推恩令”的整个过程都清楚明白,有案可查,不像“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提的建议,武帝采纳了没有,诏令何在?一千年来,虽经众多学者反复考证,但至今仍是一笔令人迷茫费解的糊涂帐!
影响:诸侯国越分越小,中央集权加强。
汉武帝的思想及推恩令对中国的影响中国最早的监察局:
推恩令记载
汉武帝时期,制定的推恩令就是实施仁政、强调法制、先教育再惩罚,在全国招贤纳士,贤良方正、求治国良策,同时允许官吏和百姓上书评议政事。武帝通过这种方式最大限度地选拔出了有德有才的人。启用平民丞相公孙弘,加强中央集权,改革官僚制度、经济制度和对外关系。从削藩上面看就略见一斑:过去长子做藩王,汉武帝推行了除长子可以享受藩王外,其他嫡子也都能享受封地和财政税收,但这些藩王的政治权利被剥夺,归中央统一管理,其监督机构就是派刺史到地方监督各王的工作,刺史(钦差大臣)在六个方面对地方进行监督,即"以六条问事":
一是豪强占田超过了限制数量,而且恃强凌弱;
二是郡守不遵守诏书、法令,欺压百姓,横行地方,贪污腐败;
三是郡守审判案件不体恤百姓,草菅人命,随意赏罚,被百姓所嫉恨;
四是选拔任命官吏不公平,排斥贤能之人,任用小人做官;
五是郡守的子弟们仗势欺人,郡守也为子弟向下属求情,使下属枉法办事;
六是郡守不忠于皇帝,而是和地方的豪强们勾结,搞权钱交易,损害国家利益。
从上面六点来看,对中国产生了很深远的影响,加强了中央集权,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也给今日的中国提供了借鉴。如各地的省长、省委书记,无不类似于那些刺史的角色,部分地方税务上缴国家,政治统归于中央集权。国家经济命脉的盐业、铁、煤炭等归国家统一管理,销售。实行货币由国家来铸造等,在今天的石油、钢铁、盐业、货币等也能看见汉武帝时期的影子。
推行均输令和平准令。
既这是武帝时期封建国家运用行政的手段来干预市场、调剂物价的重要措施。平准就是由中央大司农的属官平准令来负责京城和其他大城市的物价平抑工作。在丰收的季节,因为粮食价格比较低,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由国家以高价来收购,等到第二年粮食贵时,再由国家平价卖出,达到平抑物价的目的。这使大商人们失去了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的机会,同时也稳定了国家的政局。这与我们的计划经济是何等的相似。
推行告缗令。武帝推行"算缗",这是向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规定商人们都要向官府申报自己的财产数,然后根据财产征税,每二千钱征收一算,即一百二十钱。但商人们为了少交或者不交,就隐瞒不报或者少报。所以,武帝又下令实行"告缗令",即鼓励人们告发不遵守"算缗"的人。告发的人可以得到被告发商人财产的一半作为奖励。这也许是我们今日纳税制度的最早模式吧!
采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一思想体系深入到每个中国人的骨髓中。
建立了太学,是365备用台湾上第一个官方办的学校。
建立乐府,这种诗歌形式是中国文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
国家最主要的是什么?是人才。人才的培养必须要受良好的教育和专业指导,所以只有抓好科学、文化、教育,人类才能进步、国家才会兴旺。这些武帝的思想与现在的治国政策不相矛盾。
开辟了丝绸之路沟通了中亚文明和东亚文明的交流,之后的1千多年时间里一直是中国与西亚、欧洲的文明交流的主干道。佛教的传入;造纸术、指南针的传出等等。这与我们对外开放的外交政策又是一致的。
难能可贵的是知道自己做错了,能够改正,并下了《罪己诏》,在他人生的最后几年,恢复了国力,使国家走上了良性循环的正轨。
汉武帝和秦始皇一样都统一了中国,将大片土地纳归中国版图,武帝是秦始皇事业的继承者和发扬光大者。对中国的思想、文化、政治制度、疆域的影响延续了两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