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是中华民国于1912年1月1日成立,后不久由孙中山在南京成立之临时管治机构,也是中华民国建国以来第一个中央政府机构,又称南京临时政府,简称临政。孙中山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并改用民国纪年,中华民国正式建国。其存在时间约3个月。1912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1月5日举行内阁第一次会议,其组织方法依照《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1912年3月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3月11日公布实施,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公布实施后,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解散,由北京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继承,权力归入不同机关。
1911年12月29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代表在南京召开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选举会,选举孙文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文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同年1月3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代表在南京召
开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选举会,选举黎元洪为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 。
1912年2月15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在南京召开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选举会,选举袁世凯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同年2月20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在南京召开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选举会,选举黎元洪为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4月1日,孙文在南京向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
以下列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府主要职官。由于当时一切均属草创,总统府各员的任免时间均未详: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文(孙中山)(1911年12月29日当选,1912年1月1日就任)
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黎元洪(1912年1月3日当选)
秘书处:
秘书长:胡汉民
总务组:李肇甫、熊成章、萧友梅、吴玉章、任鸿隽
军事组:李书城、耿伯钊、石瑛、张通典
外交组:马素、张季鸾、邓家彦
民事组:但焘、彭素民、廖炎
电务组:谭熙鸿、李骏、刘鞠可、黄芸苏 (另有回国华侨多人参加)
官报组:冯自由、易廷憙
收发组:杨铨
法制局局长:宋教仁
印铸局局长:黄复生
公报局局长:冯自由、但焘
参军长:黄士龙
南京卫戍总督:徐绍桢
议长:林森
副议长:王正廷
1912年1月2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开始代行参议院职权。1912年1月28日,临时参议院于南京劝业场正
式开幕,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自行解散。4月2日临时参议院议决临时政府迁至北京,4月4日议决该院迁至北京,4月8日休会。
1912年1月3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代表通过了各部总长名单。1月5日,临时大总统孙文举行了各部委任礼。各部成立日期先后不一,具体情况如下:
机关名称 | 成立日期 | 总长 | 次长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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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部 | 1月9日 | 黄兴 | 蒋作宾 | 督练公所 |
海军部 | 1月17日 | 黄钟瑛 | 汤芗铭 | 水师学堂 |
外交部 | 1月11日 | 王宠惠 | 魏宸组 | 原设总统府内,3月2日迁鼓楼前狮子桥 |
司法部 | 1月12日 | 伍廷芳 | 吕智伊 | 甲家巷 |
财政部 | 1月17日 | 陈锦涛 | 王鸿猷 | 旧藩署 |
内政部 | 1月17日 | 程德全 | 居正 | 江南政务厅 |
教育部 | 1月19日 | 蔡元培 | 景耀月 | 交涉署(碑亭巷外务司) |
实业部 | 1月23日 | 张謇 | 马君武 | 劝业道署 |
交通部 | 1月23日 | 汤寿潜 | 于右任 | 粮道署 |
南京临时政府各部总长、次长未见明令免职,当属随南京临时政府结束而自行解职。
1926年10月国民革命军占领武汉三镇。11月8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迁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到武汉。12月5日,国民党中央正式宣布中央党部和政府停止在广州办公,各机关工作人员分批前往武汉,1927年2月21日武汉国民政府正式办公。在广州国民政府停止办公到武汉国民政府正式办公此段期间,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与国民政府委员临时联席会议"作为临时领导机构,徐谦为联席会议主席。 武汉国民政府不设主席,以汪精卫、谭延闿、孙科、徐谦、宋子文五人为常务委员。 武汉国民政府运作至"宁汉合流"。
1926年,国民革命军攻克了湖南、湖北、江西和福建的主要城市,于是广州国民政府联席会在11月决议将国民政府北迁武汉,即为国民政府。然此时的国民政府受到苏联以及共产党所影响,引发国民党右派对于左派亲共的不满。1927年,北伐军攻克了上海与南京,蒋介石于3月抵达上海后,决定实行"清党",并于4月18日成立南京国民政府。在成立大会上﹐发布了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关于奠都南京的宣言以及《国民政府宣言》﹐提出国民革命方略四条﹕密切革命军与人民的配合﹔造成廉洁政府﹔提倡保护国内实业﹔保障农工团体利益并扶助其发展。南京国民政府采取委员制﹐由蒋介石﹑胡汉民﹑张静江﹑吴稚晖等十二人为政府委员﹐胡汉民为政府主席﹐蒋介石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吴稚晖为总司令部政治部主任。政府各部门设有﹕秘书长(钮永建)﹐财政部长(古应芬﹐钱新之代)﹐外交部长(伍朝枢)﹐民政部长(薛笃弼)﹐司法部长(王宠惠)﹐大学院院长(蔡元培)。政府辖区包括江苏﹑浙江﹑安徽(一部)﹑福建﹑上海﹑南京﹑广东﹑广西等。也开始形成宁汉分裂之局面;直到8月武汉的国民党与国民政府执行分共清党,以及蒋介石在汪精卫的要求下辞去总司令之后,才宣布合作。
1928年2月3日至7日﹐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在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改组国民政府"等议案。规定国民政府接受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导﹑监督﹐掌理全国政务﹐政府委员由国民党中央委员会选举﹐政府部门设有内政﹑外交﹑财政﹑交通﹑司法﹑农矿﹑工商等部以及军事委员会﹑最高法院﹑监察院﹑大学院等。会议推举谭延闿为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主席兼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同年9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在南京召开﹐宣称全国进入训政时期﹐由国民政府执行训政职责﹐并决定以五院制组成国民政府。同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总揽中华民国之治权﹐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组成﹐设主席一人﹐委员十至十二人﹐国民政府主席兼任陆海空军总司令。同时﹐任命蒋介石为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军总司令。至此﹐南京国民政府的政权组织形式渐趋完备。
1928年6月,革命军进入北京,国民政府在15日发表全国统一的宣言,12月29日,东北的奉系将领张学良通电南京宣称接受国民政府管辖。蒋介石领导的革命军北伐成功后,南京国民政府正式获得国际承认为中华民国政府。
在国民政府在形式上统一全国之后不久,国民党内各军事实力旋又再次爆发武装冲突。1930年中爆发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等联合反对蒋介石南京政府的中原大战,战争其间汪精卫在北平召开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阎、冯、桂及汪系出席,议决在北平成立"国民政府",选阎、冯、李、汪等七人为委员,阎锡山为主席,并于9月9日上午9时9分成立。不过张学良随即表示支持蒋介石,并于9月23日进驻北平。北平国民政府一度迁往太原,并在10月提出中华民国约法草案。11月随着阎、冯宣告下野而解散。
1931年,蒋介石在南京汤山软禁胡汉民,同时在南京召开国民会议,通过中华民国约法草案,引起国民党内其他实力派的不满。党内胡派、汪派、桂系、孙科等在广州召开"国民党中央执监委非常会议",彷照孙中山护法战争时的做法,在广州另立政府。广州国民政府在1931年5月28日成立,汪精卫为主席。同年爆发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内谋求合作,最终粤、宁两派息争,于12月22日在南京再召开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广州政府取消,由林森为政府主席,孙科为行政院长。蒋介石则宣布下野。粤、宁合一以后,上海随即酝酿一二八事变。以孙科等粤系为首的政府无论财政、军事、外交皆无法指挥,经蒋介石及汪精卫面谈后,孙科于1月24日辞职,蒋介石复出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汪精卫任行政院长。此架构一直维持至抗日战争正式开始。
1937年12月14日,日本侵略者扶植汉奸王克敏、王揖唐等在北平成立伪政权。抗日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者为进一步并吞和控制华北,即着手在华北沦陷区策划建立伪政权。1937年7月底,在北平(北京)成立了以北洋军阀余孽、汉奸江朝宗为主席的“北平地方治安维持会”。8月初,又在天津成立了以直系军阀、政客、汉奸高凌蔚为首的“天津地方治安维持会”。10月,日本政府派喜多诚一为北平特务机关长,扶植汉奸筹建统一的华北伪政权,以王克敏、董康、汤尔和、朱深、王揖唐、齐燮元等为伪“政府筹备处”成员。12月14日,华北伪组织和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合并,在北平成立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管辖山西、河北、河南、山东4省及北平、天津两市。这个伪政权标榜“三权分立”,责任内阁设行政、议政、司法3个委员会,分掌行政、立法、司法权。以王克敏为行政委员会委员长,汤尔和为议政委员长,董康为司法委员长,以王克敏、王捐唐、江朝宗、齐燮元、朱深等为临时政府委员。伪政府下设6部:行政部总长王克敏,治安部总长齐燮元,教育部总长汤尔和,赈济部总长王揖唐,实业部总长王荫泰,司法部总长朱深。伪政府采用北洋军阀政府时期的红黄蓝白黑五色旗为“国旗”。同时发表《政府成立宣言》,声称要“绝对排除共产主义,发扬东亚道义”。“临时政府”成立后,日本政府与之签订《政治技术指导协定》,用所谓“日本进步的行政、法制、军事的技术由侧面来指导华北的政治”。1938年4月,日本政府派行政、法制和军事高级顾问3名常驻“临时政府”,并派辅佐官15人分驻各部。“临时政府”的一些重大施政措施及人事调动,完全受日本控制。5月,王克敏去东京,与日本商定以“分治合作”的办法,成立一中介机构,作为统一的伪政权成立前的过渡。9月22日,“中华民国政府联合委员会”在北平成立。“临时政府”派王克敏、王揖唐、朱深为委员,“维新政府”派梁鸿志、温宗尧、陈群为委员,以王克敏为主席。1940年3月30日,汪精卫的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后,北平伪“临时政府”改称“华北政务委员会”,名义上隶属南京汪伪政权,实际上仍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国民政府于1938年迁都重庆,是为重庆国民政府。1940年,汪精卫在南京又另组一南京国民政府,并在上海发表和平建国宣言,然美国、法国等国拒绝承认汪精卫政权,直到汪精卫逝世后,代主席陈公博于1945年日本投降后宣布解散南京国民政府。1943年8月﹐林森在重庆病逝。同年9月﹐蒋介石被推选为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军大元帅﹐并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和行政院长。
汪伪国民政府是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内部以汪精卫为首的反共亲日派,屈服於日本帝国主义的军事进攻和政治诱降,在日军卵翼下建立的傀儡政权。
1937年12月及1938年3月,日本在沦陷区北平和南京两地﹐分别组织了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1938年7月,日本向重庆国民政府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高宗武透露,日本拟认汪精卫为和谈对手。同年10月,日军攻占广州﹑武汉。11月,日本再次发出诱降声明。于是,汪精卫集团代表高宗武、梅思平与日本代表影佐桢昭、今井武夫在上海举行秘密谈判,签订《日华协议记录》,议定:缔结反共协定;中方承认“满洲国”,日方于恢复和平後两年内撤兵(内蒙古等地除外);日本享有开发中国资源的优先权等条款。1938年12月18日,汪精卫偕曾仲鸣﹑周佛海等逃离重庆。到越南河内后,发表降敌“艳电”。1939年 4月,由日本特务秘密护送汪等进入上海﹐著手组织伪中央政府。经日本策划,北平﹑南京两地伪政权取消,於1940年 3月30日在南京正式成立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帜为“国旗”,另加三角布片,上书:“和平反共建国”字样。其组织机构仍用国民政府的组织形式,汪伪“国民政府”一度遥奉重庆国府主席林森为主席,汪精卫任行政院院长兼代主席。立法院院长陈公博﹑司法院院长温宗尧﹑监察院院长梁鸿志﹑考试院院长王揖唐、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苏浙皖三省绥靖军总司令任援道﹑华北绥靖军总司令齐燮元、财政部长兼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长周佛海等。
汪伪政府的辖区包括苏、浙、皖等省大部﹐沪﹑宁两市和鄂、湘、赣、鲁、豫等省小部分。在政治上﹐他们收编国民党降日部队并收买流氓地痞建立“和平建国军”和特务组织﹐在其辖区内实行法西斯统治﹐捕杀抗日爱国人士。配合日本对重庆国民政府进行诱降,妄图瓦解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41年3月,成立清乡委员会,集结大批伪军伙同日军实行反共清乡,妄图消灭坚持敌後抗战的新四军和游击队。在经济上,滥发纸币,圈占土地,“委托经营”某些工矿企业﹐强征粮棉,实行物资统制,并收取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还公然开征鸦片捐。在文化教育上,推行“新国民运动”,施行奴化教育。在外交上,1941年11月,追随日本参加《国际防共协定》,1943年1月,对英国﹑美国宣战,号召效忠日本盟邦。同年11月,又伙同伪满洲国和泰国﹑缅甸﹑菲律宾等国的伪政府签订《大东亚共同宣言》,为日本建立“大东亚共荣圈”摇旗呐喊。1944年11月﹐汪精卫在日本病死﹐其位由陈公博继任。
1945年8月15日,抗战胜利,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16日﹐伪国民政府宣告解散。以陈公博为首的一批汉奸头目先后被处决。
国共内战期间政府迁移图抗日战争结束后,重庆的临时国民政府于1946年5月5日发布“还都令”,宣布5月5日将“凯旋南京”。1946年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正式立宪,中国国民党一党训政时期结束,迈入宪政时期。
1947年4月,依据政治协商会议决议,作为看守政府的国民政府改组,容纳其他党派青年党,民社党进入国民政府。当时国共内战,中共未参加政府。
1948年5月20日经国民大会选举出蒋中正为第一任中华民国总统后,组建中华民国政府(包括一府五院)。国民政府主席一职也改为总统,国民政府改制为总统府,国民政府至此走进历史。